■张金刚
春暖山河,蛰伏一冬的活力便在体内翻涌,催我一腔闲情访春山。
谓之“访”,有寻访、探访、拜访之意。这些年来,一次次入山、登临,路、石、草、木乃至山居散人,皆已熟稔。闲来无事,何不趁此春光,会会老朋友?
每次访春山,都有一种久别重逢时“依然在这里”的欣喜。冬山沉寂,春山可望,万物皆在此刻苏醒、生发,又一个朝气蓬勃的春天就在眼前。我们再一次活蹦乱跳、满心欢喜地来了,容颜或许悄然改变,但这又何妨?一春一会,“我见青山多妩媚,料青山见我应如是”,这是何等默契的因缘。
我居住的小县城,地处太行山中北部。城南有山,习惯唤其为“南山”,简约而亲切,且有陶渊明“悠然见南山”的金句加持,又多了几分禅意。下班后不几步,即可抛却车水马龙,来到这方净地。
那满山的柏树,最先在初春褪去暗褐,转瞬返青。漫步柏树林中蜿蜒幽深的小径,和暖清新、混合了柏脂幽香的空气,激活我压抑已久的运动细胞。伸展双臂,在山径上纵情忘我地奔跑,欲将春山拥入怀中,却已被柏林、春山热情拥抱。山、林、人,相拥相融,甚是美妙。
忽地,一群麻雀飘飞而来,小憩于山头线杆撑起的电线之上。时近黄昏,“倦鸟暮归林”,幽蓝天幕作底,电线上密密麻麻、挨挨挤挤的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,好似五线谱上跳动的音符。鸟欢愉,我亦欢愉。我满身轻快,继续奔跑在这和暖的春风里。
若得半日闲,我必入苍山。苍山是连绵群山的统称,苍山如海、辽阔壮美;苍山也是我故乡的名字,那里有我的乡亲、我的村庄、我的乡愁。
夹路大山上的杨柳已现黄绿,杏花粲然盛放,昭示着苍山又迎来一年轮回。那星星点点开满山坡的杏花,不管有无人赏、是否结果,自顾自地绽放着,年年如此,热烈而肆意。不知它们是否还认得我这个当年攀树折花、摘杏的孩童?
沿途还有不少新犁的地块儿,与周边撂荒地相比,那整整齐齐、松松软软的模样,令我感觉很舒服。想到还有乡亲留守山村劳作,不日土地里又将种上花生、豆类,栽上红薯、土豆,孕育一年收成,我就心生感动,感动于乡亲的勤耕不辍,感动于土地的慷慨馈赠,更加懂得了父亲常说的那句大白话——“养好土地,土地才能养好咱;只要播种,就有收获,土地不欺咱的。”
每个春天到访苍山,已成为我多年来的一种习惯。春山浅睡,杏花如云。花儿开在悬崖峭壁,好似粉云飘浮。若来山风,花瓣飘飞如雨,活脱脱一幅诗意浪漫的“山寺杏花图”。
静坐古柏下,和风拂衣衫。有朋友端上煮好的野生黄精茶,微黄、清冽,入口有独特的幽香。我知道,这茶出自石佛山的密林;我更知道,这水取自“一线天”的涧泉。山泉煮山茶,饮之,润肺、益气、清神。“我们当感恩大山,感恩自然。”朋友的话,令我深以为然。
挥别春山,但见坚冰消融的山间溪流已淌成清泠欢快的歌。缘溪出山,想到苍山乃至八百里太行,即将千峰翠色、万山青绿,我竟莫名地激动起来。春山正忙着重生,春溪正忙着奔流,农人正忙着春耕,我们也该在这大好春光里欢欢喜喜忙起来了!
站到最前面
■马海霞
我家近旁的快递驿站是一对夫妇开的,生意红火。店里店外,每天都被大小包裹堆得满满当当。
初去取快递时,目光总会不自觉地落在老板娘脸上那道两三厘米长的疤痕上。老板娘态度极好,干活麻利又有耐心。熟悉了后,我发现她这人很随和,也很健谈。
我去取快递,若赶上她不忙,就会跟她聊上几句,慢慢了解到她的一些情况。她结婚后不久,所在企业就破产了。她和丈夫摆摊卖过早餐,还去工地打过零工,后来又去一家陶瓷厂干活,因为是特殊工种,45岁便按规定退休了。
退休后她送过一阵子快递,然后和丈夫盘下这家快递驿站。她有个儿子,去年大专毕业参加工作了。“婚房已买好了,就等娶儿媳了。”她笑呵呵地说。
看着满满一地刚到的包裹还未入库,我慨叹:“开驿站这活儿就是磨人,一年只有春节能关门几天。”她抿嘴笑着说:“干啥不累呀,比起我之前干的活儿,干这行算是享福了。毕竟风刮不着雨淋不着,也不算重体力劳动。”
有一次,我去取快递,正好碰到她要出门。我见她穿着印有志愿者标记的马甲,吃惊地问:“你还有时间做公益?”“有时间就去,没时间就不去。一周咋也能挤出几个小时。”她给我扫完快递,又说:“整天闷在这里,人都憋傻了,得有点社交活动,出去透透气才行。我不会唱不会跳,就干体力活拿手,正好社区的志愿者组织成立,我就报名了。”
好奇之下,我在手机上搜到了她参加的那个志愿者组织:一共100多人,多是女性,一周组织一次活动,有时清理街道卫生,有时进山巡护林木,有时还会组织公益读书活动。顺着页面往下翻,我看到了这个志愿者组织揭牌成立那天的照片——她竟然站在台上,代表100多名志愿者发言。志愿者里有我熟悉的面孔,好几个都是能歌善舞经常参加演出的积极分子。她能被选出来发言,还真不简单啊!
再去取快递时,我跟她谈起这事儿,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:“别提了,那天领导说要选一个代表发言,话都落地几分钟了,也没人敢站出来。这时,有人突然从后面推了我一把,我往前踉跄了一步,正好被领导瞧见。领导便指着我说‘就这位同志了’。后来我才知道,推我的是队伍里最年长的大姐。她说咱这群人里我最年轻、脑子活,所以推荐我发言。”
“这真是赶鸭子上架啊。我从来没登台讲过话,怕晕场,几百字的稿子我准备了整整3天。就这样,在台上照着稿子读还紧张得要命。”她接着说,“我以前挺自卑的。10岁那年,因为车祸留下了脸上这道疤。那时我做梦都想长大赚了钱把这疤去掉,能昂首挺胸站在人群最前面。可一直没攒够钱,后来结婚有了孩子,花钱的地方多,这事就搁下了。”
我接过话头:“你其实也算实现了一半的梦想,这不,已经站在人群最前面了。”
她笑了,灵动地眨着眼睛,睫毛浓密纤长,眼眸乌黑发亮,显得神采奕奕。原来她是这般好看!善良和自信是一个人最亮的底色。那道疤痕被笼罩在她自身的光芒里,再看,竟一点也不突兀了。